(我只是打個比方而已,這不叫做毀謗)
我只想說,天下文章一大抄,哪個作家不抄襲?每次爆發抄襲事件時,總是有些混淆視聽的人,把一大掛沒做過壞事的無辜作家給拖下水,塑造成大家都做過,為什麼單單挑一個弱勢出來給公眾圍剿的假象,顛倒是非.總讓我這寧可窮死也不願意當個有錢山寨的小牌作家又生氣又覺得可笑.
一滴墨水染黑一盆清水,活該我們身在這個大環境裡.所以即便對自己的要求即便近乎嚴苛,只要一個不自愛的作家出現,我們就得被一竿子打進水裡.
難怪日本霸著釣魚台,我們這些有日本血統的全變成了雜種.難怪菲律賓那裏正在民不聊生,沒拿槍的要替拿槍的扛罪.那麼大家都得祈禱自己買得起房子,免得哪天房東偷拐搶騙,房客變成共犯,因為你正住在人家的房子.同社區出了竊賊,你就是共犯.
休戚與共?無言.這力挺的言論也太荒謬.球團受企業的資助,卻不是企業的股東更不是顧問,他們是憑哪一條哪一款有權有力去影響企業內部的運作?想當初我在統一超商打工,店裡缺米酒,顧客沒米酒可以買,關我啥事?我領人家薪水的,我可以一聲令下讓店內每天無限量供應顧客所需的東西?商品賣得比別人家貴,食物裡參雜甚麼有害物質,我管得了問得了嗎?連我這樣一個基層員工,對著一整個商店裡的東西我都決策不了,請問只負責在球場上打球的球員,離企業核心那麼地遠,為什麼總是要趴著中槍?
開玩笑打比方,都要有個限度.火燒起來別人是會痛的,有時候模糊了焦點,你又怎能指望別人認清你的本意,回到主軸和你有所共鳴?心中有愛是不夠的,不要忘了孫叔敖打死的那條雙頭蛇,它其實是無辜的.
如果你的目標是為了伸張正義,不要忘記自己的對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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