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對我很有敵意的女同學坐在我後面,她在她的桌上放了一個筆筒,裡面放了許多毛筆和鉛筆.她把筆筒放在桌沿,但我一直沒有很注意.


平時她無理的咒罵我譏笑我那也就罷了,沒想到一個筆筒居然成了她勒索我的藉口.


有一次下課後我整理自己的座位,頭髮不慎去勾到她筆筒裡一隻鉛筆,我一個移動,整個筆筒就摔到地上.這時候唯恐沒有好戲可看的幾個男女同學除了奚落我之外,還急急忙忙的把筆筒的主人叫回來,期待我被教訓的精采劇情開始.


那位女同學果然發飆了,她生氣的拿起我撿起來放回她桌上的筆,一支一支的展示給我看,說被我摔壞了,其實那不過是筆毛散開的毛筆和斷掉一小截的鉛筆,她卻堅稱不能用了,要我賠償數倍給她.


這時候同學們不是事不關己就是以有趣的心態旁觀,少數會為我打抱不平的不在場.沒有人替我說句公道話,怯懦的我竟然接受了她以賠償之名行勒索之實.


我就這樣被坑了零用錢和午餐配飯用的飲料.其實我真的很傻,明明看得很清楚,她的筆也沒有壞,而且之後她依然把筆筒放在那個地方,還曾被老師要求拿開,因為很容易被人撞倒.


其實我應該理直氣壯的說那位女同學是在睜眼說瞎話,只是,不討同學喜歡的我,到底能得到多少聲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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