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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在運動公園,總是有許多大人帶著小孩,在草坪上打棒球,有時只是單純的投打練習,有時是小型的模擬比賽,每次路過看著他們的朝氣十足,外加時有暴投之類的搞笑畫面,總是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病厭厭狀態中的我,覺得很羨慕。
然而,不知是哪個時候,公園裡立起了招牌,禁止公園裡從事棒壘球的運動,雖然還是有人無視標語各玩各的,但總讓人覺得,小朋友好可憐。不是必須從新尋找活動的地方,就是要在違規的狀態下活動。

不怪管理單位的決策,因為公園裡畢竟有很多人都在活動,那是一個公共的空間,有人慢跑,有人散步,有人練氣功,有人放風箏,誰都有權利在這裡舒展筋骨,但是,有必須注意到自己的自由,是不能夠干擾到別人的。

每次看見人家玩球類運動,其實我更害怕自己會遭球吻,因為小時候真的受害太多次,那種傷害不是笑一笑就算了,我很幸運,但是有些人卻會因此受傷,我的同學就是因為如此,一個被打到眼睛充血險失明,一個打到嘴巴整整一星期無法咀嚼。

在公共空間裡,本來就容易出現這樣互相干擾的狀況,你要靜靜的坐著吹風,我愛流著汗打棒球,在這樣根本無法協調的狀況下,是不是應該動動腦筋,想個轉圜的辦法?而不是讓其他運動的民眾被打棒球的影響到,或者讓打棒球的人沒有活動的地方?

在運動公園的其中一個入口,靠近中華路的那一邊,有個將近扇形的草坪,或許可以重新改造,變成一個小小的棒球場,周圍的大樹不要移動,只要圍起護網,就可以讓小孩子們集結同好,在裡面進行友誼賽,或者讓他們在裡面作投打練習。

這樣一來,就不必讓想打棒球的必須被迫去尋找其他的活動場合,而其他的民眾也不必擔心會受傷。

當然,如果顧慮到經費問題,那,還是再想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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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gnon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