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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稀飯拌醬油,衣服姊姊穿完妹妹穿的童年,為了不在富有的年代中成為稀有家庭.


我嚴守著口袋裡一天僅有的十塊錢,不和同學逛福利社.


不喝飲料不吃零食,謹慎如一毛不拔的鐵公雞.


彷彿不是我拿不出錢,而是吝於花費.


慶生會,老師提議每人出資,一人交六個十元銅板,積沙成塔.


作為購買冰淇淋蛋糕和汽水的費用.


但為了民主社會的開明作風,老師同意若有困難者可以不用出錢.


但須自備點心.


當天,沒有繳交六十元的同學被一一點名.


眾目睽睽下默然起立,被老師斥為不合群.


而其他的合群的同學也十分團結地將這少數幾個標新立異份子數落一陣.


彷彿這些人的存在,會破壞班上的和諧.


而我以三十元左右向市場小販購買的什錦餅乾,更成為箭靶.


看,這些東西也不只六十元了.妳不是交不出錢,而是不配合班上的活動.


老師的話猶如點燃一串鞭炮,四面響起的霹靂啪啦聲全是指責我孤僻怪異,不算是班上的一分子.


可惜啊.


當時沒有一位諸葛神算,替我桌上那包餅乾估算出真正的價錢.


為了六十塊,讓我扛枷黥面,卻找不到大老爺申冤啊.


 


註:古代犯人會在臉上刻字,稱為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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